437必赢会员中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处置校园内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或其他突发传染病事件,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当,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市的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校疫情防控预案工作方案基础上,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着力化解突发疫情可能带来的各种不良后果和影响,最大限度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健康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疑似或确诊疫情事件发生时,坚持健康为本、生命第一的要求,及时送医就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安排做好应急处置。
2.快速反应,控制范围的原则。疫情发生时,要详尽摸排其活动轨迹,了解密切接触人员,协助疾控等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防疫自控。
3.科学组织,稳妥处置的原则。遵循客观规律,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流程,科学组织甄别、诊断和治疗,稳妥处置,确保实效。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出现聚集性发病情况时
1.2周内小范围如一个班级、一个办公室、一个宿舍等场所发现2个及以上的发热和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病例,应立即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就医。(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二级学院)
2.及时报告情况。教职工、学生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及时报告学校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在2小时内上报思茅区应对新冠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3.科学应对处置。加强对就医诊断情况的跟踪了解,根据医生的甄别和诊断意见,以及思茅区应对新冠疫情指挥部的意见建议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各部门、二级学院)
(二)出现确诊或疑似新冠病毒感染情况时
1.做好疫情报告。若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学校立即报告思茅区应对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控制和病人救治。(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有关二级学院)
2.采取隔离措施。学校在思茅区疾控中心等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第一时间对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采取隔离观察措施,特别是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所在班级及相应的宿舍区进行隔离观察,并组织核酸检测。加强人员管理,控制师生员工活动范围,防止情况扩大化。及时协调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对在校内进行隔离观察的师生员工的生活做出妥善安排。(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有关二级学院)
3.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疾控机构出具的疫情防控意见书,学校根据卫生部门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并报告省教育厅备案。当学校发现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确诊(3例及以上),及时协调普洱市人民政府采取非常措施,实行全校停课,禁止出入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4.加强通风消毒。学校加强教室、宿舍的通风,并在普洱市、思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过的区域、接触过的物品采取重点消毒措施。(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有关二级学院)
5.统一信息发布。疫情发生时,学校的宣传报道要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数据统计、统一宣传口径。要及时关注各方媒体主要的或重要的质疑声音,积极引领正能量,预防恐慌。(责任单位:宣传部)
6.出具复课证明。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回教室上课。(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保卫处,有关二级学院)
7.做好心理疏导。做好有关人员的情绪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了解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治疗、隔离等情况。每日电话追踪病例的病情进展,注重人文关怀。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生特点,积极开展读书、征文、摄影比赛等非聚集型活动,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开通电子信箱和电话,为学生提供24小时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对心理健康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要安排专门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帮助。(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后勤管理处,有关二级学院)
(三)出现其他传染病情时
1.及时报告情况。若被诊断为确诊有传染性的疾病时,学校立即报告思茅区疾控中心,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控制和病人救治。(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处,有关二级学院)
2.加强管理控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依法报告相关信息;做好校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 防止校内交叉感染。(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
3.强化防护教育。积极协调普洱市、思茅区疾控中心等卫生健康部门传染病防范专家进行疫情知识普及、讲解应对措施,搞好引导,加强防护,防止疫情扩大化。(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学生处)
4.准确发布信息。宣传部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QQ组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学校传染病情况;联系和协调地方新闻单位,及时准确报道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责任单位:宣传部)
5.抓好环境消杀。后勤管理处指导校医务室做好宿舍、教室、会议室、垃圾坑等重点场所的消毒。(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
6.加强心理疏导。做好有关人员的情绪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了解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治疗、隔离等情况;每日电话追踪病例的病情进展,注重人文关怀。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开通电子信箱和电话,为学生提供24小时心理健康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学生处,有关部门、有关二级学院)
7.病愈返校上课。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返校上课。(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
四、工作要求
1.防护物资要早备。学校要提前储备和及时发放口罩、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凝胶、医用酒精、额温松和体温计等防护物资,做到突发疫情不慌张。
2.台账记录要详尽。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特别是台账制度,突出学生晨、午、晚检和缺勤追踪信息记录,强化体温监测后进班,加强学生的学习活动轨迹的详细记录,让防扩散“四早”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落在实处,做到突发疫情后的排查追踪快速、真实、有效。
3.信息渠道要畅通。疫情突发之际,特别要强化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全体教职工要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认真阅读,学校发送文件信息,一定要打开看完,准确了解具体内容和任务,确保信息传达到位、任务明确到位、要求传递到位。
4.协作配合要默契。当疫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二级学院须第一时间到达岗位,认真履职尽责,无条件协作配合,迅速、协力、高效处置突发情况,做到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5.纪律责任要压实。在处置疫情突发事件过程中,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迅速明确自己在应急疏散工作中的职责,做到主动思考,敢于作为,有序引领,让身边学生突遇疫情不紧张,疏散撤离不紧张;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因工作延误、失职、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而造成影响扩大,后果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